劳动者提供资料虚假能否辞退?
公司最近发现,其招聘的员工张先生提供的资料学历证明是虚假的,但公司已与张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。公司了解到目前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中规定,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,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。公司不知道,是否可以辞退张先生?公司是否需要支付张先生经济补偿金?辞退张先生是否合法?会产生什么法律后果?
解答:如果公司确实发现职工提供虚假的资料用以签订劳动合同,且单位已经掌握充分证据,公司可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,认定职工以欺诈的手段订立劳动合同,劳动合同无效。公司可以辞退职工而无须支付经济补偿金。如果对劳动合同无效有争议的,可以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。
